制度文件|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学科专业、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石道金 周 凯
副组长:蔡细平 朱 臻 胡云云
成 员:余 康 龙 飞 蒋琴儿 赵夫明 帅陆虎 罗士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相应调整为其岗位接任者,不再另行发文。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领导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
2.组织落实与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厅、学校及学院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3.组织制定、完善、审核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审核实验教学设备使用及操作指导文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督导检查制度、审核并批准风险评估报告。
4.组织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实验设施安全、软硬件安全、用水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安全等专项检查,以及实验室卫生、环境与设备运行等常态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落实。
5.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文化建设,保障实验室安全工作经费。
6.负责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发布应急命令,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7.负责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8.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