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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支持高校提升人才培养空间,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学术思维,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和理想抱负水平,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学校与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设立浙江农林大学“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资助学生开展国(境)外访学交流活动。现启动2026年暑期项目资助的基金申请和学生选拔推荐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选拔对象

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在校一、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无违法违纪记录;

2. 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3. 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此前未享受过相关访学经费资助;

4. 截止“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评选期间无重修课程;

5.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符合到访院校进行学习交流的相关语言要求;

6.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学生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者优先考虑: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获得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

(2)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3)在校期间曾在校院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表现优秀;

(4)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三、项目申请及初审

1. 学生申请

学生应按要求填写(附件1)《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推荐

学院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审核申请学生材料,具体选拔形式学院可自行确定。有意向的同学请于6月9日前将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报学院国际化秘书王鹏老师处,汇总统一上报国际处。微信加13675896135(王鹏老师)转发电子稿,纸质稿签字盖章同步报送国际处。

四、国际处审核

国际处审核学院推荐学生材料,并确定最终入选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管理与考核:

1. 入选资助学生须服从学校及交流团的统一安排;

2. 交流结束后,须于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提交学习交流报告,并按学校组织安排的时间参与报告会。

五、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

“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

(贝尔格莱德大学暑期访学团)

项目院校/地点

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大学

项目时间

7月中旬-8月中旬

项目人数

30人

学校资助金

学校资助9000元,学院配套9000元

社会资助金

“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 12000元/人

预计总费用

30000元/人

(涵盖项目费12700元、国际往返机票9000 元、住宿费4000元、生活费4000元、保险费300元)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具体事宜可咨询学院辅导员或国际处。

联系电话:0571—63740038 葛老师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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