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 2025 年度科研成果信息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原则
科研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为数据填报的第一责任人,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虚报、漏报、瞒报和重复填报。成果数据一旦审核入库,原则上不得再次进行修改。对于填报数据,如发现有学术不端情形,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二、填报方式和范围
各类科研成果数据通过科研系统(进入校园门户网站选择业务导航中的科研系统)填报,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
填报范围:填报的成果应为 2024-2025 年期间取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农林大学”,且之前未在科研系统填报的成果。佐证材料上传要求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时间 |
内容 |
12 月 2 日前 |
老师填报成果信息,科研系统将在 12 月 2日 16:00 关闭。 |
12 月 8 日前 |
学院(部)、部门完成审核。 |
12 月 30 日前 |
科技处/文科处对填报信息进行复核。 |
1 月 10 日前 |
学院(部)、部门导出成果清单,纸质稿按年度汇总盖章后报送科技处/文科处。 |
按年度汇总盖章后报送科技处/文科处。
四、注意事项
1.填报数据将作为计算综合贡献积分依据,用于学科评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请各位老师及时、准确填报信息,各学院认真审核,逾期未填报或学院未审核的成果原则上本年度不予通过。
2.以“浙江农林大学”为署名单位发表的 SCI 收录论文,图书馆已统一开具收录证明。若论文在 SCI 收录论文清单(附件 2)中,填报时在系统备注栏备注论文编号,无需再上传图书馆的收录证明;若论文已收录,但不在收录论文清单中,则需上传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等佐证。
五、联系方式
科研成果根据属性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自然科学类成果(自然科学类学院)由科技处审核,人文社科类成果(文科学院和机关部门)由文科处审核。
联系人:科技处,陆扣萍,联系电话:63748615(9298615);
文科处,崔丽春,联系电话:63718530(9290530)。
附件:
1.佐证材料上传要求
2.2025 年度 SCI 收录论文清单
3.科研成果系统录入流程
科技处、文科处
2025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