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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 2025 年度科研成果信息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原则

科研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为数据填报的第一责任人,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虚报、漏报、瞒报和重复填报。成果数据一旦审核入库,原则上不得再次进行修改。对于填报数据,如发现有学术不端情形,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二、填报方式和范围

各类科研成果数据通过科研系统(进入校园门户网站选择业务导航中的科研系统)填报,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

填报范围:填报的成果应为 2024-2025 年期间取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农林大学”,且之前未在科研系统填报的成果。佐证材料上传要求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时间

内容

12 2 日前

老师填报成果信息,科研系统将在 12 2 16:00 关闭。

12 8 日前

学院(部)、部门完成审核。

12 30 日前

科技处/文科处对填报信息进行复核。

1 10 日前

学院(部)、部门导出成果清单,纸质稿按年度汇总盖章后报送科技处/文科处。

按年度汇总盖章后报送科技处/文科处。

四、注意事项

1.填报数据将作为计算综合贡献积分依据,用于学科评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请各位老师及时、准确填报信息,各学院认真审核,逾期未填报或学院未审核的成果原则上本年度不予通过。

2.以“浙江农林大学”为署名单位发表的 SCI 收录论文,图书馆已统一开具收录证明。若论文在 SCI 收录论文清单(附件 2)中,填报时在系统备注栏备注论文编号,无需再上传图书馆的收录证明;若论文已收录,但不在收录论文清单中,则需上传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等佐证。

五、联系方式

科研成果根据属性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自然科学类成果(自然科学类学院)由科技处审核,人文社科类成果(文科学院和机关部门)由文科处审核。

联系人:科技处,陆扣萍,联系电话:63748615(9298615);

文科处,崔丽春,联系电话:63718530(9290530)。


附件:

1.佐证材料上传要求

2.2025 年度 SCI 收录论文清单

3.科研成果系统录入流程


    科技处、文科处

  2025 年 11 月 6 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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