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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5年度教师成长与标志性成果培育常规性申请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1    来源:     作者:杨建辉    点击数:

各位教师:

根据《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成长和标志性成果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经管学院〔2024〕4号)文件要求,现对2025年度教师成长与标志性成果培育申请与审核工作做出安排:

1.2025年度“教师成长和标志性成果”培育申请工作采取隔月申请制度,双月(不含寒暑假)的最后一天17:00之前作为当期申请的截止时间。第一期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30日。请相关教师按要求提交其他月份的申请,本年度内不再另行通知。

2.拟申请的教师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在截止日期内交到科研秘书办公室(西大楼202)王鹏老师处。

3.申请获批后,相关教师需按照批复的额度一次性将发票整理贴好,交由卢泓钢老师处报销。报销发票仅限于:版面费、差旅费、打印费、会议费等,并应符合学校相关报销要求。

4.“经管学院文库工程”和“国内外合作交流支持”培育申请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成长和标志性成果培育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成长与标志性成果培育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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