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工 > 正文
发布时间:2024-11-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农林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办初审、学院审核,按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国贸221班罗雯、工商管理222班李建勋、国贸222班杨蕊参评学校2024年浙江农林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公示时间:11月14日-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办210反映。
经管学院学生办
2024年11月1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