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专升本、第二学位)、预科生,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校2024-2025学年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名额为260名,其中一档助学金91名,资助标准为每生4500元;二档助学金169名,资助标准为每生2700元。
学院 |
国家助学金 一档 |
国家助学金 二档 |
2021级 |
24 |
45 |
2022级 |
19 |
53 |
2023级 |
27 |
27 |
2024级 |
21 |
44 |
合计 |
91 |
169 |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公示后名单内同学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国家助学金申请的提交;
(二)要充分考虑该生日常表现、受资助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负责评选、线下初审、线上审批和公示等工作;学生处负责审核、公示报送材料,通过后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班级将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和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电子版)于11月1日中午11:30之前交至辅导员处。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办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