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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0和2021级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1    来源:     作者:曾起艳    点击数:

各位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规定,学院定于12月16日早上8:30于衣锦校区实验大楼310进行2020和2021级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本次开题邀请校内和校外5位专家参与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条件

博士研究生在开题前,需要得到导师团队的充分指导和导师的同意,针对本人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完成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在开题论证前导师在开题报告格式内相应位置签字。

二、开题程序及有关要求

1.博士研究生需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5份);

2.博士研究生准备15分钟的PPT汇报内容;专家点评25分钟。

3.开题报告会指定专人对开题报告会作记录,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单》。记录人在笔录上签名。开题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在学科、学院存档。

4.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在半年内修改补充后重新申请开题。

5.开题论证结束后,专家组成员讨论通过的博士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修改后的《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纸质版1份),并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开题报告相关内容。

6.开题论证会要求开题博士研究生所在导师团队、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生必须全程参加。同时欢迎感兴趣的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西大楼207),联系电话:63743312(内线:9293312),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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