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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会计学和电子商务专业双学位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位同学:

现将会计学和电子商务专业双学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成绩请在教务系统中查询,若有疑问以及不及格课程的补考事宜请与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办(衣锦西大楼202,电话0571-63741256)联系。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可以在个人教务系统中查询,会计学14级本学期2门课程(会计学综合实习、毕业论文),会计学15级本学期3门课程(中级财务会计Ⅱ、管理会计(A)(含实验)、审计学(含实验)),会计学16级本学期3门课程(西方经济学、会计学原理(含实习)、税法(A)),电子商务154门课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跨境电子商务、交互网站设计、管理信息系统(C),如果个人教务系统中有遗漏,请联系经管教学办(电话:63741256)。

3、教材,请自行购买,教材清单见附件。

420162017学年学费由银行卡代扣代缴(校本部学生将钱款存入建行“龙卡”账户中),一般将于第四周扣除。扣卡成功的同学缴费票据由学院统一返回,扣卡未成功的同学将学费交学校计财处(办事大厅),然后凭票据到衣锦校区西大楼202注册。

3、免修。主修专业必修课中已修读同类课程(学分大于等于双学位中课程),成绩合格,可以提出申请免修第二专业中的课程,若同意免修,则返还相应学分学费,请于开学初1-3周办理。

4、免听。双学位课程与主修专业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可以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免听课申请表》向开课学院书面申请免听课程,经同意后可以部分免听课或自学,但必须完成规定的作业、测验和实验等,方可参加考核;

5、退学。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退学。若有特殊原因确需退学, 2014级同学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周五提出正式书面退学申请(按学期),2015级和2016同学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二周周五提出正式书面退学申请(按学年),交经管学院教学办(衣锦校区西大楼202),经学院讨论同意方可退学。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费一览表

专业

年级

修读学分

学费

备注

会计学

14(本专业为13级学生)

12

900

按学期收费

会计学

15(本专业为14级学生)

22

1650

按学年收费

16(本专业为15级学生)

21

1575

电子商务

15(本专业为14级学生)

19

1425

经济管理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双学位课程教材清单.xlsx

经济管理学院

20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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