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质生源,激励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积极性, 提高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博士点建设,根 据《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22〕38号),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专家组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院招生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材料审核和面试组织工作;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收人数
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位点招生人数的2/3,具体名额根据学校下达的最终指标确定。
四、招生程序
1.个人申请:
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31日,考生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材料清单及要求见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报名材料邮寄:
请考生务必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到学院指定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西大楼经济管理学院207室 王老师 0571-63743312 /13858107529)。
3.资格审核:
2023年2月上旬,审核考生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4.综合考核:
2023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五、申请条件
申请“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达到以下条件,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1.“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 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本校在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选拔)。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已修完硕士阶段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无重修记录,成绩优良。如果缺少研究生阶段英语课程成绩,取得以下成绩者可以认定为符合要求: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TOEFL≥65分或IELTS(A 类)≥5分或CET-6≥425分,或在SCI、EI、SSCI 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全英文学术论文。
(4)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二年级研究生课程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且通过开题的,经导师同意并推荐;三年级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须达到本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学术型硕士点毕业要求,或学术论文在SSCI、SCI收录期刊、CSSCI收录期刊(不含扩展)、浙江农林大学期刊目录认定的A类期刊投稿尚未见刊发表,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并同意推荐。
2.“申请考核”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 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已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同时出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或双一流高校获非全日制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TOEFL≥65分或IELTS(A类)≥5分或 CET-6≥425分,或在SCI、EI、SSCI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全英文学术论文(该论文不能作为学术成果重复计算)。
(5)学术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SCI、EI、SSCI、CSSCI(不含扩展版)或浙江农林大学期刊目录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第一);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结题验收合格。
六、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
学院统一组织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综合面试的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学习学术能力测试, 满分100分,总时间为30分钟。其中,外语能力测试5分钟左右,占考核成绩的20%,测试的内容包括口语表达和听力,测试形式采取面试专家问答的方式。学习学术能力测试25分钟左右,占考核成绩的80%,测试形式采取申请人以PPT形式汇报硕士阶段学习情况、科研情况、博士阶段科研计划的方式。
2.计分办法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表现逐项打分(考生报考导师不参与打分),最终成绩分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两类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综合考核结果负责,认为有必要时, 综合考核专家组可对考生再次考核。
七、录取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提出推荐人选和意见,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纳入当年博士录取计划。
八、其他
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通过考核选拔的拟录取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招考。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莉老师;联系方式:0571-63743312。
十、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有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