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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管学院2025年“红绿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8    来源:     作者:钟程凯    点击数:

 

各班级: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荣誉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浙农林大党〔2025〕4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红绿先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农林大学经管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或集体。

二、评选名额

“红绿先锋”为学校A 类荣誉,分为“学习先锋”“科创先锋”“体艺先锋”“生态先锋”“实践先锋”等5 项,每项荣誉获奖名额原则上全校不超过5 人(个),每项荣誉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 人(个)。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抱负水平;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学校荣誉感,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3.有较强的生态环保和创新创业意识;

4.候选人典型事迹须发生在浙江农林大学在读期间,具有特别突出典型事迹者可破格参评;

5.在读期间无不及格课程,未受过警告(含)以上处分。

四、评选具体条件

“红绿先锋”具体分为“学习先锋”“科创先锋”“体艺先锋”“生态先锋”“实践先锋”等5项。

(一)学习先锋

学习先锋旨在表彰学业方面有持续的优异表现,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带头作用的个人或集体。参评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10%(含10%),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1次以上;

2.学科竞赛成果突出,参加重大学科竞赛活动,取得突破性成果。获“三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家级铜奖以上,或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类)一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3.获得校级学风建设特优班1次以上。

(二)科创先锋

科创先锋旨在表彰在科研或创新创业领域具有突出表现、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参评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1次以上;

2.以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的身份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浙江农林大学学术期刊定级标准(2024)A类期刊目录);

3.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在校期间创办了资金流稳定(营业额超过100万)并具有成长性的企业;

4.在校期间申报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第一)。

(三)体艺先锋

体艺先锋旨在表彰在体育、文艺领域具有突出表现、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参评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艺术节等文体比赛中获一等奖以上荣誉1次以上;

2.在省级以上文体类赛事中取得突破性进展(如破记录),被省级以上单位书面表彰或荣誉认证1次以上;

3.在社会层面产生广泛、积极的体育或艺术影响力,相关事迹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关注报道1次以上。

(四)生态先锋

生态先锋旨在表彰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领域具有高度意识、突出贡献和模范行为的个人或集体。参评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相关的学科竞赛奖项或科研创新项目,发表生态相关的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第一作者撰写的生态相关研究/咨询报告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等;

2.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参与生态文明实践活动中有突出的典型事迹获并得到省级官方媒体的关注,获得校级生态科技标兵或生态文明志愿者标兵1次以上;

3.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在校期间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100小时以上,且参与绿地管护、护鸟筑巢等生态文明志愿活动累计次数达到3次以上,或参加文明督察活动类累计次数15次以上。

(五)实践先锋

实践先锋旨在表彰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爱心公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集体。参评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在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评比中获国家级荣誉1次以上;

2.在杭州市学联等市级以上组织中担任驻会主席等核心骨干职务,且连续任职满一学年,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任职单位出具的正面综合鉴定,或获该单位及相关上级单位表彰1次以上;

3.在见义勇为、爱心扶助、感恩奉献、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获省级以上荣誉1次以上;或先进事迹被省级以上单位书面表彰或荣誉认证1次以上,或被省级以上官方媒体关注报道1次以上。

请各班级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学生个人或集体根据评选条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红绿先锋”申报表(附件),每次申请限1 项荣誉类型。于12 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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