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
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吴伟光院长应邀参加学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10-15    来源:     作者:谢芳婷    点击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这是二十大以来中央出台的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第一个文件,谋划了新时代新征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对于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集体林是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0月13日,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牵头主办的学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座谈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来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领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省(重庆市、江西省、福建省)与先行试点市(山西省晋城市、浙江省衢州市、安徽宣城市、江西抚州市、四川成都市、福建省三明市、福建省南平市、福建省龙岩市)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全国10余所涉林高校专家学者出席此次会议。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吴伟光教授和谢芳婷副教授应邀参加本次座谈会。

会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省市是介绍了集体林权改革创新做法和经验,涉林高校专家学者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发表了观点和见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领导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需要把握的重要问题进行阐述,并与试点省市以及专家进行了交流。吴伟光院长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如何做好顶层设计、如何夯实产权基础、如何利用好数字化和绿色金融工具,如何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等发表了看法,得到了与会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肯定与热烈反响。

本次座谈会,林改亲历者、林改参与者,以及专家学者们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促进集体林区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方向。

关闭

Copyright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32787
请扫描二维码
关注经管微信
获取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