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梅娟,女,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农林大学会计学科负责人,浙江省一流会计学专业负责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委员会委员。兼任浙江省会计学会林业分会副会长及秘书长,杭州市临安区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库成员,杭州市临安区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长期从事会计理论、资源环境会计、碳排放权与碳汇会计、森林资源资产会计、农村财务与会计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要承担本科生的《会计学原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以及硕士研究生的《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主讲的《成本会计学》课程被认定为省级线上一流课程、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级优质课程。主持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项、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项、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项。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等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一级刊物5篇,CSSCI来源期刊5篇,SSCI收录6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
其中,《森林自然资本公允价值计量研究》独著荣获“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森林自然资本会计计量研究》学术论文荣获“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将森林生态效益纳入林业会计核算体系的探讨》学术论文荣获浙江省会计学会林学分会“林业财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和浙江省会计学会“会计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的研究成果《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被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文采纳并发文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担任导师指导本科生完成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30余项。担任浙江农林大学财会信息化竞赛工作负责人,指导学生多次获得该竞赛一等奖,多次获得经济管理学院授予的“学科竞赛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主持完成的《基于业财资一体化的管控服务型财务共享中心构建与实施》获浙江农林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的《基于RPA嵌入的课程数智化改革探索与实践》获浙江省“数字化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一等奖,《“岗课证赛训”五位一体的会计学专业教学改革研究》获浙江农林大学校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曾获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浙江农林大学第七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以及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