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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件|浙江农林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7-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制度文件|浙江农林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为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的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实验室原则上要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程度,最大限度的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效益。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应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解决实际问题。

三、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式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工作。

四、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五、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实验室应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促进学生实验小组之间的沟通,分享实验成果和心得体会,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

六、学院要认真做好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七、学院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学院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

 

 

                                        二〇一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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