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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推进我院学生工作全面发展,决定公开选聘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本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

本次选聘兼职辅导员3

三、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4.学习成绩较好,学有余力,能够处理好自身学习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 在大学期间曾担任过或现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四、选聘程序

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选聘小组,选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有意参加选聘者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兼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于613中午12点前交到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办(衣锦校区西大楼210)。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616日前,学院选聘小组对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工作。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以及应聘者对学生工作的认识和态度等。

3.公示及录用

619日前,学院完成选聘工作,发布录用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录用结果报学工部备案。

4.聘任

选聘的兼职辅导员聘期为一学年,本次具体时间从2022 7月至 2023 7月。

五、岗位职责及待遇

1.兼职辅导员主要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

2.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四点:

1)了解学情。了解所带学生基本情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有序的学习、生活秩序。

2)事务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以及各类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深入学生寝室,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寝室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

3)队伍建设。协助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指导学院团学组织和班级开展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参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指导团学组织、班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维护稳定。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工作,全面了解所带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心理状况。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和学生思想动态,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专职辅导员汇报并及时到场参与处理。

3.选聘的学院要为兼职辅导员配备 1 名工作经验丰富的辅导员担任导师,指导其开展工作。

4.被录用的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期间应合理安排学习与工作时间。在完成自身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将主要精力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上,熟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5.兼职辅导员的岗位补贴标准为 1200 元/月,岗位补贴额度由人事处根据学工部的年底统计结果核拨至相关学院;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补贴由所在学院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按月发放。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兼职辅导员申请表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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