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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3】14号)》(附件1)要求,现启动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

一、材料提交

1. 电子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研究生院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2。

(二)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3。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_浙江农林大学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学院名称_申请人姓名。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PDF扫描版本。

2. 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

二、推荐名额

我校限额推荐15项。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且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无需排序,但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

三、报送完成时间

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8636201@qq.com(注明参评2023年优秀教学案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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