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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3〕13号)以及浙江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 推出精品力作。本年度计划立项 100 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 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 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人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项;

2)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申请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4)申报成果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

5)申报成果为近3年答辩通过的(答辩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择优限额推荐至浙江省教育厅1项,省教育厅经专家评审后向教育部推荐6项。请各申报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3.被学校推荐的项目申报人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和“推荐人和单位推荐意见”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成果(PDF版本)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超过30M。

4.项目经费需要足额预算,重大项目20万(直接经费为12万,间接经费为8万),一般项目10万(直接经费为6万,间接经费为4万)。

5.关于申报的相关疑问,可以参照《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3)。

四、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交一份由学院审核盖章的《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附件2),并将电子材料(包括申报成果)发送至邮箱1332700743@q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上午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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