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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04-23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财教〔20156号)的规定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的目标要求,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应提前一年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评审工作。现依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组织2016年度项目申请的集中申报与评审,现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http://www.zjnsf.gov.cn/h/01/news_view.aspx?appid=GUD54778F96839438AD1B489009F8F47BC7转发给你们,请转达各位老师及时关注通知,并组织学院老师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学校会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邵丽霞,联系方式:637327479292747)。

科技处

201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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