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
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

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研     >     正文

转发科技处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3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浙科金办发〔20158)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等专项另行通知。各类项目的申请指南见附件1-4

2.各类基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类型

一般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重点项目

资助经费(万元)

全额资助:8-10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6万元

全额资助5万元

全额资助:30-40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20万元

全额资助:30-40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20万元

研究期限(年)

3

3

4

4

评审方法及要求

一般项目采用盲评,正文部分务必隐去申请者姓名与单位

不采用盲评,请真实、全面反映课题组成员的研究实力和研究基础条件

二、政策导向

1.2016年度继续实行申请总量适度控制原则。根据《通告》要求,我校可申报214项,其中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申请量的40%。各学院的指标分配学校会根据学院申报情况另行下达至各学院。

2. 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注: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6年度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的申请资格。

3. 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注:2015年度拟结题项目即2014年底到期结题的项目尚未完成结题审批程序,所以相关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2013年1月1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申请人不得以与已获得资助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者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再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5. 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6.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积极组织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如超名额推荐,则学院推荐名单需排序。

三、申请人条件

各类项目的申请人条件请见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4)、及我处汇编的《2016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具体要求》(附件5),一些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基本在《具体要求》中标红列出,请认真阅读

三、申报方式与撰写格式

1.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

2.申报书正文撰写请下载最新版《2016年度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附件6),并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3.省自然科学基金对形式审查极为严格。请各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填写前后认真对照《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7)的有关要求。

4.经费预算说明填写的要求及建议。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各类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按申请通告、各类项目申请指南以及撰写提纲等具体要求填报申请书;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 148号)、《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工作。

经费预算必须符合基金委相关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经费说明要尽可能详细,具体可参照系统中项目经费栏的“计算依据与说明”

经费问题:按经费下限额度,确定合理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及预期发表的各类论文数认真做好申请经费的预算,结题时将检查决算与预算的吻合情况,下面要求务必遵守:

材料费中一般不建议开支办公用品等;

设备费包括自制的设备在内,建议比例不应太高,对于笔记本等设备要严控,如必须列支,建议填写“高性能计算设备”。

管理费=5%,说明请写“按学校规定提取”。

劳务费只能用于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及临时性用工的劳动费用。一般、青年项目≤15%,重点、杰青项目≤10%,(有研究生的说明请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的劳动费用”;无研究生的可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本科生等临时性用工的劳动费用”,据实列支)

会议费是特指项目主持人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开支,参加学术会议应当在差旅费里列支。

合作费用具体是支付给国内外研究机构的费用及来华专家等费用,属严格控制类型。

科研人员劳务费、激励费等要符合公式计算要求,直接经费与间接经费计算参见系统内公式提示。

四、时间安排

423:转发省基金委申报通知。学校、学院广泛宣传和动员工作;

426-5月30:学校申报工作的具体部署,申请人会员注册、个人信息修改等前期准备工作;请务必在申报书正式填写前完成此项工作,申报书填写过程中更改个人信息会引起系统错误。

515-6月10(下午16:00之前):申请人网上在线申报;(注意:系统递交前,请务必先启动“试生成PDF”,核查生成的申请材料pdf无误后,再点击“递交”。试生成PDF的过程如遇排队情况,请耐心等待,切勿重复启动“试生成PDF”。)

611-6月22:科技处网上审查(进入审查期后,申请人切勿点击撤回按钮,以防项目无法审核上报,由于申请人无法按时递交而造成的无法审核上报情况,由申请人负责)

623下午16:00前:科技处网上上报至基金办;

624-6月27 学院统一报送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杰青项目纸质申请书需要附推荐表2份、最后签字盖章页1份(需尽早提供,以便盖好章后及时返回上传)、形式审查明细表一式1份、学院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8)。

630下午16:00前:申请人上传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杰青还需上传推荐表。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邵丽霞,联系电话:63732747(内线:9292747)。

2015-05-122016年度省基金申报相关材料 附件1-8.zip

关闭

Copyright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32787
请扫描二维码
关注经管微信
获取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