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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1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1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农民发展研究的现实要求,现将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基地”)2015年课题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立足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加快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积极培养基地自身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建设具有当代“浙学”特色的学术高地和新型智库。

二、课题指标

2015年度基地课题分为常规性课题和竞争性课题。常规性课题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及课题结题率等因素确定立项数;竞争性课题根据今年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立项数。重点研究基地每个基地原则上设3项常规性课题,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另设不超过4项竞争性课题。

三、课题评审

课题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采用两轮评审制。

1.第一轮初审。由基地依托单位、基地及基地学术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基地研究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于正高职称的专家学者进行初审,其中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1/3,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3。基地根据第一轮初审情况,向省社科联推荐通过初审后的2/3课题(不得超过20项)参加第二轮评审,其中外单位研究者推荐的不少于1/3

2.第二轮评审。由省社科联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实行分级梯度评审,即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省社科联重点课题和年度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课题级别由专家组根据课题质量评定,申报时不必注明申报哪一级别课题,立项课题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四、课题管理及经费资助

凡招标立项的课题,均与基地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课题经费由基地统一拨付、管理,前期研究经费按资助总额的60%拨付,结题后拨付余下40%经费。其中省社科规划课题必须同时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办法》。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5万,一般课题2万。

五、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面向全国,申报对象以浙江省高校、社科院、党校等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或博士后、在校博士生为主。

2、申请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基地课题。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以系列著作的形式申报课题的基地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不受限)。

3、课题申报选题参见《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和范围,申报者可围绕中心研究方向、范围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六、结题

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的成果形式之一为研究报告,结题时须有相应级别的实际工作部门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不接受延期申请;基地理论研究课题的成果形式之一为专著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以论文形式结题的课题要求至少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或权威级刊物1篇,立项为重点课题,至少1篇为一级期刊。课题成果标注必须根据基地有关规定执行,研究时间从201510月起算。

七、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自课题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62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10份),所有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或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寄至或送交至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浙江•杭州•临安环城北路88号浙江农林大学 3-515),并将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发至ccfd@foxmail.com (邮件主题需标明“2015年度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字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一鸣、王小玲 电话:0571-63741865

地址:浙江•杭州•临安环城北路88号浙江农林大学

邮编:311300

附件1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浙江省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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