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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位老师:

2016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课题选题

1、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研究

2、民政标准化体系研究

3、民政文化与礼义植入实践模式研究

4、“三社联动”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

5、社区、社会组织协商民主机制研究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服务机制研究

7、城市社区“开放式”协商机制研究

8、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研究

9、服务型乡镇建设规范研究

10、社会救助中赡养费承担与计算研究

11、低保覆盖范围研究

12、支出型贫困救助路径研究

13、医疗救助政策衔接机制研究

14、人口老龄化综合对策研究

15、养老服务融资机制研究

16、智慧养老社区标准研究

17、社区养老服务的医养融合机制研究

18、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机制研究

19、乡镇行政区划管理及地名命名更名规范性研究

20、地名文化建设创新研究

21、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研究

22、乡村留守儿童现状及对策研究

23、贯彻《慈善法》与依法行善对策研究

24、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救灾、优抚等民政事务机制研究

25、军休安置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26、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研究

27、深化殡葬改革的新路径与新举措研究

28、水库移民资金使用效率效益研究

选题立项按资助课题和经费自筹课题两类进行。

二、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设计课题,可结合实际,申报对民政事业发展具有现实或前瞻意义的课题。

2、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419日前将《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五份报送西大楼207,电子版发送邮箱1332700743@qq.com

3、2016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所有立项程序,2017年3月底前结题。

4、课题申报以课题组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原则上不少于3人;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前2位成员不能同时申报两项(含)以上课题;未完成2015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5、为保证课题资助经费的及时拨付,承担重大委托课题和资助课题的单位,必须提供正式发票(不包含往来款收据、非经营性收款收据)。

6、请申报者认真阅读《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在设计课题时充分考虑课题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研究进度及研究经费。

7、课题申报、立项和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调查研究工作考核的依据。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张慧玲 联系电话:63748615929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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