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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处关于做好浙江省林学会新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林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及章程要求,吸纳优秀的林业科技人才加入省林学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会员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根据浙江省林学会章程,凡拥护本章程,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在林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的团体和个人均可申请入会,学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一)新会员申请条件

1、个人会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等林业院校本科毕业从事林业工作三年以上,专科毕业从事林业工作五年以上,中等林业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林业工作七年以上,以及自学成才经考核达到上述水平的林业科技人员和从事林业有关学科的组织管理工作熟悉林业业务的领导干部;港澳台地区及侨居国外符合会员条件的中国籍林业科技人员,均可申请入会。

2、团体会员:申请成为团体会员单位向本学会提交入会申请书,初审合格,经组织工作委员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即为团体会员。团体会员:凡林业或与林业有关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依法登记成立的有关学术性社会团体。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1、个人会员:本人向所提交入会申请书,本学会二名会员介绍,经省级林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即为会员。

2、团体会员:单位向省林学会提交入会申请书,初审合格,经组织工作委员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即为团体会员。

请各申请人于415日前将新会员入会申请表(纸质,电子稿)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蒋挺,联系电话:63741683/929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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