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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班级:

为帮助学生资助对象顺利完成学业,保证他们温暖过冬,现将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

(一)减免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A类或因意外造成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学生(免学费专业的学生除外)。获得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一档助学金的同学无特殊情况不再给予学费减免。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合格课程;

3.诚实守信,生活节俭,道德品质优良。

(三)减免等级、额度及人数

1.一等:3000/人,二等:2000/人;

2.减免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2%

二、材料报送和要求

请申请同学于1123日前,将2023-2024学年浙江农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纸质版交至经管学院学生办辅导员处。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办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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